楼 盘
出 售
出 租
商 家
图 库
新 闻
加入收藏
用户注册
用户登录
临海房产网手机版
  • 直 通 车伟星房产 临亚房地产 首辅房地产
首页 >本地楼市> 正文

临海两次责令拆除,为何就是拆不了?

来源:台州晚报作者:发布时间:2020-5-8点击: 人次
农村时常存在未经申请、未获审批就私自建房,以及审批后再擅自对房屋进行加长加高等现象。日前,临海市杜桥镇土城村的部分村民就向本报“民情365”反映,称村里有间违法建筑开建近3年,去年,杜桥镇更是两次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,可至今仍未拆。对此,村民疑惑不已。违法建筑已停工,但未拆除村民金先生告诉记者,这间违法建筑是金女士的,她属于外嫁非土城村户口。在2017年7月左右,金女士开始建造这间两层约110平方米的楼房。但该房屋没有审批手续,属于违法建筑。“她的户口不在我们村,怎么可以占用我们村的土地,在这建房呢?”金先生质疑道,并指着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复印件说,“况且村民也多次向多个单位反映,去年2月20日,杜桥镇‘三改一拆’领导小组就下发了这个通知书。”通知书上大致写着,该建筑物系违法建筑,限在2019年2月27日前自行拆除,逾期将组织强制拆除。村民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,可是,该建筑只是停工了,并没有拆除。为此,村民再次向相关部门投诉。去年11月,镇里第二次下达通知书。“通知书是下达了,但依旧没有拆除,一些村里人就在议论会不会是因为金女士的哥哥是村干部的原因,才导致无法执行拆除。”金先生说。地基是花钱买的,只是无法审批对于村民的猜测,土城村党支部书记金先国表示事实并非如此。金先国介绍,金女士确实是他的亲妹妹,今年已经50多岁了。金女士出嫁时,就将户口迁出了土城村。后来去广西做生意,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,又买了居民户口,把户口迁到了广西。可之后金女士离婚,户口就变成集体户,现在户口又到了杜桥镇里。“我们这有个风俗,就是村里男性,成了居民户口后,村里会给你保留一间房屋地基,而女性的话,要是离婚了回到村里,也可以有间地基,只是没有明文规定。”金先国说,“离婚后,我妹妹一个人,没有什么经济条件,也没有地方住,就在我家住了十几年。但她性格有点偏激,家里经常闹矛盾。村里几名干部了解到她的情况,觉得她可怜,出于人道考虑,就提出让她买间地基。这事经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,并上报了镇里。”五六年前,金女士通过村里公开拍卖,花了四万多元钱,购买了现在这间地基,但由于她户口不在村里,无法取得审批。金先国进一步解释,金女士买的那间地基位于第6间,本来那排房屋打算建8间,但由于新老村主任关于房屋数量的意见未统一,最后只开建了6间。“这下她家就成了灿头间,隔壁邻居就不同意了,觉得是村里偏心,就到处反映。但这些都是村主任在管理,我没有参与。知道这件事后,我认为必须要公事公办,就让她补钱,这样处理,家里关系就有些紧张了。”金先国称,“加上同排其他房屋都有加长现象,我妹妹也学着他们在二楼进行了加长,结果又被我给敲掉,这下我俩算是彻底闹僵了,再也没有来往。”三个月诉讼期过后,再统一处理昨日上午,记者试图联系金女士,手机一直无人接听。随后,记者找到杜桥镇党委副书记谢宏杰了解情况。谢宏杰说:“金女士的户口现在属于杜桥镇,土城村的村两委确实在讨论后,同意给她建房。但镇里在调查时,发现她户口不属于该村,也没有经过审批,不符合建房条件,就让她停止建房了。”同时,镇里在调查中,又发现她家那排地基的其他几户也存在违建。“那几户是审批过了,但在建的过程中,超长了,镇里就让他们一起停建了。”谢宏杰说,现在双方都在互相反映,镇里先处理哪边都会让他们觉得不公平,就想着一起处理。“其他几户的处罚决定书已经下了,复议也结束了。接下来,可能会涉及到3个月的诉讼期限,这个时间,我们肯定是要给的。如果他们没有提起诉讼,那期限过后,我们会按照法律程序,对金女士的房屋进行拆除。同时,其他几户的超长部分也统一进行拆除。”见习记者 项弋凌

(编辑整理:临海房产网

临海房地产网微信公众号
关于我们 | 免责声明 | 联系我们 | 视频中心 | 后台登陆
Copyright © 临海房地产网· 浙ICP备08010913号-4 All Rights Reserved
技术支持 台州通联网络-台州网站建设-网页设计